车辆管理制度补充规定

admin 2017-03-14 0 次浏览


相关推荐: 车辆管理制度补充规定有哪些  加强车辆管理工作  车辆补助管理办法  完善车辆管理  车辆停放管理制度  薪酬管理制度补充规定  机动车补充要求  车辆管理规定要点  完善车辆管理制度  物业法规定车辆管理制度  小区车辆管理制度细则  管理制度补充规定可以单独发文  车辆管理制度补充规定最新 

车辆管理制度补充规定

  为加强车辆管理和用车审批,特制定《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关于公务车辆使用的补充规定》,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车辆管理制度补充规定的相关资料,希望对您有所帮助。

  车辆管理制度补充规定如下

  一、车辆管理

  根据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、管委会区县整合期间和车改过渡期公务用车管理相关规定,局机关各处室(原县直单位)不再编制公务车辆,原有的所有车辆和经费预算划归区局管理。区社会事业局编制6辆公务用车,并可保留卫生突发事件、文化稽查、抢险救灾3辆应急用车。

  局机关公务车辆日常工作由办公室总务室统一管理,在车辆使用上,首先保证局领导的公务用车。同时,考虑到区县整合期间的工作衔接,原拥有车辆的卫生处、文体处、教育处等三个处室的主要领导可优先在区内使用原来的公

请关闭浏览器的畅读模式或者取消屏蔽JavaScript的正常运行,避免出现内容显示不全或者段落错乱。

原网页地址:https://www.qnalx.net/xuexi/2827234.html